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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因庭昨就人質事件作出裁決,有死者家屬表示會根據裁決,向菲律賓政府進行民事索償。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寶瑤)死因庭昨就人質事件作出裁決,一致裁定8名港人死於「非法被殺」,有死者家屬表示會根據裁決,向菲律賓政府進行民事索償。有法律學者指出,死因庭的判決不能直接協助死傷者家屬進行索償,但能提供法律基礎。有大律師則表示,家屬理論上可以在港展開索償,但由於港、菲法制不同,菲國可以不承認香港的訴訟結果;若到當地訴訟,賠償金額偏低,且官司動輒持續10年以上。
8名馬尼拉人質事件中的死者昨被死因庭裁定死於「非法被殺」,殉職領隊謝廷駿的兄長謝志堅對裁決表示歡迎。他指出,死因裁判只是一個開始,未來會聯同其他死者家屬研究向菲律賓當局,以及在事件中有明顯責任的人士提出民事索償:「若向菲國提出民事索償,以一個小家庭的力量對抗一個政府,會有一定難度,希望香港政府可以幫助。」
傅卓仁家屬決定不追究
其他生還者李瀅銓、陳國柱、易小玲及李奕彪夫婦,均對民事索償表示支持,另一死者傅卓仁的胞兄跟家人商討後,決定不作追究。梁錦榮的胞兄及汪子林的親屬,則暫未有明確回覆。
香港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張達明認為,死因庭裁定8名死者不合法被殺是意料之內。他表示,死因庭的判決不能直接協助死傷者家屬進行索償,但在聆訊過程中,可以得到有用的資料,為民事索償提供法律基礎。
大律師陸偉雄亦指出,死因庭的裁決無法律約束力,只能提供參考,家屬可以在香港展開民事索償的法律程序,但香港採用普通法,與菲律賓不同,當地不必承認香港的裁決,即使勝訴,亦無法執行罰則。若到菲國展開法律程序會較為方便,但要考慮是否有足夠證據展開訴訟、在當地傳召證人的程序、勝訴或敗訴的賠償問題等。
只可向馬尼拉政府提訴訟
陸偉雄建議家屬,先派代表到菲國向當地法律界了解詳情。不過,他補充,在事發當地提出訴訟固然較方便,但可索償的金額較難預計,可能會得不償失,而訴訟時間更可能長達10年或以上。
根據菲律賓法律,死傷者家屬可以透過民事侵權法,向事件中有疏忽的人索償,但若被索償一方是政府,只限向地方政府索償,即人質事件的家屬只能向馬尼拉市政府提出訴訟,不能向菲律賓政府或直轄的警隊索償,家屬可向所有被控告的人提出訴訟,包括槍手門多薩在內。
雖然門多薩已死,但可將其賠償責任轉移予其家人,死傷者家屬亦可考慮先去信當地表達起訴意願,要求當地以調解方法解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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