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通社24日電 外交部發言人姜瑜24日表示,中國和巴基斯坦近年來在和平利用核能領域開展了一些合作,這些合作符合兩國各自承擔的國際義務,是用於和平目的,並且接受國際原子能機構的保障監督。
就會否向核供應國集團正式申報中巴恰希瑪核電新機組項目的許可,姜瑜說,關於核供應國集團內的問題,應該按照相關的規定、根據各方協商一致的原則對有關問題進行討論,並作出決定。對於中巴之間目前開展的核合作項目,中方都向國際原子能機構進行了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