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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宏新 汕頭報道)23日,廣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在汕頭宣佈,正式實施《汕頭市濠江區行政體制綜合改革方案》,至今年8月底前,濠江將全面完成行政體制綜合改革任務。濠江區成為繼順德之後廣東第二個實施「省直管」改革的區縣。
本次改革是先行先試點,據廣東省編辦體制改革處處長劉光表示,「一旦做好了,對其他地方將有更強的輻射效應和借鑒意義」。他總結,《汕頭市濠江區行政體制綜合改革方案》涉及到放權、法制、服務、參與、公開、效率、約束等七個方面。主要內容包括:濠江區將獲得「準地級市」的經濟社會管理和行政執法權限;地方立法明確市、區權責劃分;縮減政府部門、全面推行大部門體制;強化人大和審計監督;區人大設立預算監督審查委員會等。
其中的地方立法明確市、區權責劃分,是充分利用汕頭經濟特區的立法權,由汕頭市人大常委會出台汕頭市與濠江區職責關係暫行條例或辦法,以地方立法的形式明確市與區的責權劃分和調整程序,並規定非經法定程序。此舉開創國內政府間職責關係法定化先河,也獲得與會專家學者的高度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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