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新社北京25日電 北京斯博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原總經理王民傑將1,000餘萬元的業主公共維修基金和契稅資金,以及640餘萬元公款用於註冊個人公司。25日,他因涉嫌挪用公款和貪污罪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受審。
據檢察機關指控,王民傑於2005年5月,利用擔任北京斯博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的職務便利,採取收款不入賬等手段,將該公司收取業主的公共維修基金、契稅等資金人民幣1,000萬元,用於註冊其個人控制的北京潤澤洪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今年55歲的王民傑,還於2006年7月利用職務便利,將該公司資金人民幣640萬元,轉至其個人控制的北京潤澤洪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並非法佔有。
對於檢察機關的指控,王民傑予以否認。北京市一中院對此案審理後,將擇日進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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