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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本港雷曼迷債投資者損失慘重,圖為09年時苦主請願要求取回全數投資金額。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卓建安)雷曼迷你債券事件昨日有新的進展。雷曼迷債的接管人、受託人和其他關聯方與雷曼達成協議,持有雷曼迷債系列10至36的投資者可收回相當於本金70%至93%的金額,而且雷曼迷債16家分銷銀行承諾,將向其中合資格的客戶提供特惠款項,這些客戶將可獲得額外賠償,使其可收回85%至96.5%的投資本金,投資者最快於今年6月可收取有關款項。雷曼迷債分銷銀行之一中銀香港(2388)表示,相信大多數有關債券的投資者會支持有關方案。
港府、證監會及金管局歡迎新協議,證監會行政總裁韋奕禮表示,如分發建議獲通過,持有相關系列迷你債券的所有客戶,將可取回可觀的款項,有關款項將遠高於沒有迷你債券協議所訂策略下的水平,證監會對此感到欣慰。金管局副總裁阮國恆亦指出,這項安排令投資者可毋須在法律上存在不明朗因素的情況下,耗用可能甚為龐大的成本來進行冗長的訴訟;這安排標誌著監管機構、分銷銀行及相關投資者的通力合作,以最實際可行的方法取回投資金額。
投資環境改善抵押品升值
由於目前金融環境較雷曼兄弟2008年倒閉時改善很多,雷曼迷債持有的抵押品(包括抵押債務債券CDO)價值也水漲船高。雷曼迷債接管人之一香港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歐兆邦昨日出席記者會時表示,預計有關協議令雷曼迷債系列10至36的持有人可獲得70%至93%的賠償,其中大部分持有人可獲得超過80%的賠償。
中銀香港總裁和廣北昨日表示,在雷曼迷債抵押品收回的款項之外,分銷銀行出於對客戶的誠意,決定向合資格客戶做出特惠款項安排,有關款項相當於客戶收回抵押品款項與其投資本金之差的一半,因此合資格客戶可收回投資本金的85%至96.5%。
另外,分銷銀行主動將受託人可用的資金,由原來的2.91億元(相當於銀行銷售雷曼迷債的佣金收入)增至6.62億元,用於支付所有與收回雷曼迷債抵押品及受託人責任的有關費用,有關款項由銀行承擔,不會影響雷曼迷債投資者所獲得的賠償。消息人士透露,目前受託人已使用約6,700萬元的費用。
業界集中精力拓人幣業務
中銀香港署理副總裁楊志威昨日出席記者會時表示,根據上述的協議及方案,此次銀行在雷曼債券事件中所承擔的損失高於客戶的損失。消息人士指出,銀行之所有提出有關方案,希望盡快解決雷曼債券問題,使香港能將有關精力放在拓展人民幣離岸中心以及應對上海的競爭等。根據有關資料,目前持有雷曼迷債系列10至36的投資者約3.1萬人,其迷債的面值約130億元。
至於持有雷曼迷債系列5至9的投資者,則不在此次協議之內,其債券面值約佔雷曼迷債的8%。雷曼迷債系列5至9,主要是雷曼自己發行的債券,之前評估的債券價值為零。對於既然銀行已對大部分迷債進行賠償,為何不索性對所有雷曼債券的持有人進行賠償,消息人士表示,這主要考慮到道德風險的問題,若對未能符合條件的投資者作出賠償,擔心對未來造成壞的先例,恐會損害香港金融中心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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