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郭若溪、實習記者 熊麗芳 深圳報道) 28日,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11個省(市)於深圳召開打擊傳銷直銷監管案例研討會。記者了解到網絡傳銷因其隱蔽性、技術性、破壞性正急速蔓延,不少網絡傳銷分子甚至穿梭於深港兩地之間,實施境外交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局長張國華表示,全國公安機關將與工商等部門進一步密切配合,重點打擊「網絡傳銷」。
3月公佈的《2010中國網絡傳銷調查報告》顯示,2010年內地參與網絡傳銷的人員超過4,000萬,經工商查處公佈的涉案金額達60億元。據了解,網絡傳銷分實物傳銷及純資本運轉傳銷兩種,前者借助互聯網平台推銷實物產品,靠發展下線盈利。後者依靠「多層次信息網絡營銷」模式,用戶在購物、企業策劃、遠程教育等網站上註冊,並繳納一定資金,用戶即可按照推薦成功加入的人數獲取積分。
境外設服務器 網絡傳銷取證難
據張國華介紹,據估算,一個兩千人的團夥,每人繳納3.9萬元入夥,下線得發展至1.6億人次,才能收回「入夥金」。網絡傳銷危害大,但它有別於傳統傳銷,其服務器可設在境外,可實施境外交易,因此打擊網絡傳銷取證難、辦案難、善後難。各城市尤其是深圳等口岸城市要建立預警機制,利用先進技術手段認定具有傳銷性質的網站、網點,並予以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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