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鄭治祖) 立法會就《競爭條例草案》審議長達半年,香港商界(尤其是中小企)仍然擔心條文細節不清會誤墮法網,令審議進度陷入「拉鋸」窘局。民建聯「競爭條例草案小組」在與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局長蘇錦樑會面時,向政府提出長達6頁的4項具體修訂,包括放寬「第一行為規則」規管、全面取消私人訴訟等。青年民建聯主席周浩鼎透露,蘇錦樑會上未有表態,但就憂慮修改後或會出現技術性的運作問題,有待研究及討論。
提修訂免條例被迫收回
為免條例最終未能趕及在明年7月前完成審議最終被迫收回,民建聯認為,「堅持理論亦要顧及現實」,向當局提出4大修訂,包括放寬「第一行為規則」規管至著眼於市場影響效果,而非打擊行為的規管模式;由針對「合謀定價、圍標、限制產量或分配市場等行為」改為「大幅減弱競爭的行為」;上調競委會不少於5人的下限名額;將「低額模式」納入主體法例及全面取消私人訴訟等,以期釋除中小企的疑慮。
籲參考加拿大規管模式
周浩鼎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解釋,民建聯建議政府參考加拿大的規管模式,將「第一行為規則」規管修訂為「針對大幅減弱競爭的行為」,取代現行的「合謀定價、圍標、限制產量或分配市場等行為」,滿足中小企的要求,但政府現階段認為建議有商榷地方,「倘只修改『第一行為規則』,而『第二行為規則』規管不變,運作會否出現問題呢,大家都要時間作技術性研究」。
同時,民建聯亦建議將「低額模式」納入主體法例,而非以「指引式」處理;增設競委會人數下限,由不少於5人修改至不少於10人;及全面取消私人訴訟,避免中小企面對不必要的龐大訴訟。周浩鼎重申,民建聯一直希望條例可以順利通過,所以嘗試提出建議解決中小企的關注。「競爭條例草案小組」擬定在月底再次召開會議繼續討論。
香港律師會會長王桂壎在另一公開場合時稱,估計政府最終會就條例提出合理的修改,令條文清晰化,解決中小企的憂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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