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15歲愚孝子聲稱為代父還債,被毒梟利用販毒,惟遠赴澳洲犯案期間疑被集團出賣,被偷去900多克價值183萬元的冰毒,結果慘被拘禁和毒打,威脅要繼續運毒作補償,少年不堪壓力服藥輕生入院終揭發事件,3名指示少年販毒男子昨於高院受審。
3被告為商人黃得煒(35歲)、無業漢李海棠(45歲)及運輸工人黃得強(32歲),其中首及第三被告為兄弟。他們否認於2009年10月至去年4月,在香港串謀一名15歲少年及其他人士,6度販運近5千克冰毒罪名。
少年轉污點證人作證
父母離異、以污點證人身份作證的少年供稱,於2009年10月初,他從內地搬到父親於粉嶺圍的物業與女友同居。案中的次被告「小生」是父親的租客,當時次被告表示「你老竇欠人好多錢」,介紹他「搵快錢」運冰毒,少年為減輕父親負擔答應。翌日次被告以手機介紹「老闆」予他認識,少年接過電話,才知這人是首被告「發哥」,「發哥」問他:「夠唔夠膽幫我『拖洁z,係冰毒。」表示若在內地失手會有人保釋,在香港則會有10萬元「安家費」,酬勞為每次1萬元,更誇下海口說:「我們手法好精明,警察查不到。」少年遂答應。次被告即對他說:「你有運行。」開案陳詞指,少年跟首被告接觸後1星期,便被吩咐跟從一名「華哥」到富豪機場酒店「上堂」,教導他如何將1千克冰毒(俗稱「一條匙」)以膠紙貼緊到身上,然後安排被貼上「一條匙」的男子乘飛機離開香港。其後少年3度依首被告透過電話指示下,貼上「一條匙」及將毒品藏到鞋底,從內地販運2,650克冰毒到港,次被告代給予他1萬元。至2009年12月,首被告要求他將冰毒販運到澳洲,惟他出發到香港機場時弄破藏有冰毒的鞋被首被告痛罵。
酒店夾萬失竊 或被出賣
少年首度出埠運毒失敗,首被告即於去年1月安排他運毒到澳洲悉尼,並將他早前弄破的冒牌「Nike」波鞋縫好以助藏毒。惟少年到達後不僅丟失護照,賣出300多克冰毒後,將餘下900多克存到酒店夾萬,以為用首被告的電話作密碼萬無一失,最後閉門失竊,控方認為疑是集團內部人士所為。
吞30粒藥送院 護士揭發
少年其後遭到第三被告等人的質問和虐打,回到香港又被送到新界邊區禁錮,遭首被告為首的集團人士虐待,迫他不斷運毒,直至還清失去冰毒的價值183萬元。少年只好答應,但他年少不堪壓力,吞服30粒「止痛藥」輕生入院,出院後又復被吩咐運毒。少年在住院期間獲善心護士開解,終報警將他從「毒禍」中拯救出來。案件今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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