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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王屹峰、何凡 綜合報道)據日本媒體報道,9日上午,日本水產廳在鹿兒島縣南薩摩市西南約240公里的「排他性經濟水域(EZZ)」內發現一艘「涉嫌未經許可捕魚」的中國漁船「浙嶺漁2號」,命令其停船未果後,於當晚7時在距南薩摩387公里處逮捕船長。香港文匯報記者10日晚從浙江省海洋與漁業局獲悉,被逮捕的船長是浙江溫嶺人張小恩。10日下午,在繳納了400萬日圓(約36.7萬港幣)的保證金後,船長已經獲釋。
從該局了解到的消息指,該船為180噸級拖網漁船。據日媒報道,日本水產廳巡邏艇下令該漁船停船,但漁船卻切斷漁網後向西逃逸,在出動日本海上保安廳、並經過11個小時左右的追逐之後,於中日地理「中間線」日方一側海域逮捕漁船船長。日方隨即以違反《排他性水域漁業法》逮捕該漁船船長。
浙江省海洋與漁業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該事件確實是該漁船違規。本報記者又就此事諮詢浙江省海事局,值班人員說,海事局負責險情的處理,船舶屬於海洋漁業局管轄,因為發生的海域不在浙江轄區內,因此海事局暫時未收到相關消息的報告。
據日本共同社報道,日本第10管區海上保安本部(鹿兒島)10日下午釋放了被捕的37歲中國漁船船長張小恩,並歸還了沒收的漁船和漁具。本報記者就此求證浙江省海洋與漁業局,分管海洋漁業船舶安全救助的負責人表示,在繳納了400萬日圓的保證金後,船長已經獲釋。日媒稱,張小恩承認違法事實,福岡市的中國總領事館10日下午繳納了保證金。有鑒於此,日方對其適用了「早日釋放制度」。該制度規定,外國漁船在日本EZZ內違法時,如果承認違法事實並提交保證金或保證書即可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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