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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昌h發生擦槍走火事件,傷者的妻子(以頸巾遮頭者)隨探員到深切治療病房助查。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深水埗富昌 昨晚發生離奇「擦槍走火」事件。一名領有槍牌的6旬退休懲教署人員,報稱在住所為來福槍擦槍期間突然走火。子彈轟中其右大腿,事主報警稱意外受傷。救護員到場,始揭發是槍傷,通知警方跟進。至於事件是否涉刑事成份,仍須待進一步調查。事主傷勢不輕,須送深切治療病房留醫,情況嚴重。
擦槍走火男子姓梁,63歲,由妻子陪同送瑪嘉烈醫院,期間一直清醒。警方經調查後,證實他領有槍牌。警方事後在室內共搜出24支槍械及大量子彈,超出牌照許可,已將傷者拘捕。
曾任職懲教署 領合法槍牌
事主與妻子和家人同住深水黥I昌h富韻樓29樓一單位。現場消息稱,事主曾任職懲教署,也是射擊發燒友,退休前已是射擊會成員,並領有合法槍牌。
昨晚7時半,警方接獲事主報案,稱在家中意外受傷。有人表示抹槍時意外走火,一粒子彈射進大腿。救護員立刻通知警方到場。大隊警員趕抵富韻樓調查,另一隊探員則到醫院替事主夫婦錄取口供。案件暫列有人意外受傷處理,交深水鶡D事調查隊跟進。
有資深槍會成員指事件罕見,質疑事主領有合法槍牌,應知道抹槍時子彈不可以上膛。他透露,在香港要領合法槍牌,非常嚴格。警方審批時,一定要求槍主對槍械有認識,以及有合適地方存放槍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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