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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廣州30日電 5月1日起,汕頭經濟特區範圍擴大至全市。在近一年的時間裡,深圳、廈門、珠海、汕頭等中國最早的四個經濟特區都擴大了範圍。分析人士指出,擴容並非僅僅是特區在地理範圍上的簡單擴張,而是將為這些昔日的改革開放前沿陣地注入新的發展動力,擴大經濟特區先發優勢的輻射力,為推動中國區域經濟平衡發展作出新貢獻。
經濟特區是20世紀80年代初中國為探索改革開放之路而設置的一些實行特殊政策、進行特別管理的區域,被譽為中國改革的「試驗田」和對外開放的「窗口」。深圳大學經濟特區研究中心主任鍾堅表示,20世紀90年代中期開始,經濟特區所享有的特殊優惠政策逐漸消失,「因此在特區設立30周年之際,國務院先後批覆同意將四大經濟特區範圍擴大到全市,相當引人關注。」
有利解決城鄉管理一體化
從汕頭市委獲悉,國務院於今年3月24日批准汕頭經濟特區範圍擴大到全市,從5月1日起正式實施。此次擴容將使汕頭特區覆蓋全市2,064.4平方公里的土地,特區面積擴大近9倍。而在2010年下半年,深圳、廈門、珠海三個經濟特區已先後將其範圍擴大到全市。
「為探索改革開放的具體途徑,特區最初實行特殊政策和特殊管理可以理解,但現在這些城市需要均衡發展和推進城鄉一體化。」鍾堅說,特區擴容為解決城鄉管理一體化、推進公共服務均等化、縮小內部經濟發展差距提供了政策空間。
不少長期關注經濟特區的學者們注意到,四大經濟特區在當前中國區域經濟協調發展中仍然具有特殊意義,特區擴容從某種意義上說是中國區域經濟發展戰略的重要舉措,是破解不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問題的新嘗試。
推動區域經濟協調發展
「作為改革的試驗田和開放的窗口,先行先試的特區不可避免地會遇到風險,所以一開始經濟特區一般區域都比較小,避免出現問題影響太大。」廣東省委黨校副校長陳鴻宇解釋說:「但是,特區的輻射效應也相對打了折扣,對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影響力受到限制。」
陳鴻宇判斷,國務院在一年時間內批覆同意四大經濟特區擴容,其戰略意義在於釋放特區作為區域中心的城市輻射能力,以先進帶後進,反哺特區周邊的欠發達地區,實現城市群落的形成和區域經濟協調發展。
汕頭大學商學院院長徐宗玲認為,特區擴容後,汕頭應在城鄉統籌和區域協調發展上取得新突破,發揮帶動粵東發展、推進兩岸經貿合作的作用。「建議汕頭優化發展環境,提高城市綜合實力和競爭力,大力促進產業結構轉型升級,將現代服務業和高附加值的製造業作為未來發展的支柱產業,著重發揮對粵東乃至閩南和贛南的帶動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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