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同意,把《議事規則》第44及45條延伸至涵蓋立法會其他委員會,即賦予所有事務委員會主席權力,指示不斷提出無關事宜、或冗贅煩厭的議員,不得繼續發言,以及要求行為極不檢點的議員退席,計劃於下周三立法會上表決。不過,反對派橫生枝節,表明不支持賦權事務委員會主席中止議員發言的部分內容,預料該部分勢將無法通過。
立會小組主席擴權修例下周表決
《議事規則》第44及45條,是指立法會主席或任何常設委員會,即財務委員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及政府帳目委員會,或專責委員會的主席,在規程問題上所作決定為最終決定。此外,他們有權命令不斷提出無關事宜、或冗贅煩厭地重提某論點的議員,不得繼續發言;並命令行為極不檢點的議員立即退席。據立法會秘書處擬備草案的修訂建議,提出在兩條文中一律刪除「常設或專責」一句,以把該兩條規則適用範圍延伸至立法會所有委員。
反對派「飯盒會」昨日討論有關問題時表示,只贊成委員會主席,有權在會議期間命令「行為極不檢點」議員退席的建議;而不支持有關「冗贅煩厭地重提某論點的議員不得繼續發言」的擴權建議。「飯盒會」召集人何秀蘭稱,他們認為議員在會議期間發言都有時間限制,故沒有必要把中止發言權力擴展至委員會主席。
議事規則委員會決分拆處理
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譚耀宗,昨日在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上提交委員會報告,表示已因應反對派要求,分拆處理有關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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