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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澳門行政會建議,將進入賭場者的年齡由18歲提高至21歲,並禁止未滿21歲的人士在賭場從事職業活動。有關的法律草案將於稍後提交立法會審議。
澳門開放賭權後,賭檯由400多張急增至4000多張,荷官人數增至近3萬人,每年數千名中學畢業生,離校後即被賭場高薪招攬。同時,「病態賭徒」人數近年有明顯增長趨勢,其中澳門青年的比例比其它人口高,引起了澳門特區政府及各界的關注。2009年,澳門特區政府與6大博彩營運商取得共識,擬將進入賭場及員工年齡限制,由目前的18歲提高至21歲。
澳門行政會昨日宣布,該會已完成討論《規範進入娛樂場和在其內逗留及博彩的條件》法律草案,規定符合年齡要求者才可進入賭場,不遵守有關規定而進入賭場的違法者將被處以行政處罰1000元(澳門元,下同)至1萬元,而涉及事件的有關博企亦會被罰款1萬至50萬元不等,被揭發的違法者在賭場內贏取的彩金將收歸特區政府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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