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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學明澄清周刊的錯誤報道。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有周刊報道稱,鄉議局副主席張學明兒子張以嵐大埔林業村興建「丁屋」時,申請了短期租用該屋前約1,500呎政府用地,並在地政署批出該屋的完工紙後在有關的官地上「大肆僭建」,並「霸佔」了行人路作花圃。張學明回應批評指,該報道有很多涉及誤導的內容。
張學明昨日解釋,指其子興建丁屋均已按照有關的規例進行,例如興建花園的土地,其實大部分均為私人土地,只有小部分為官地,其子亦為此辦理了正式的租用手續,而屋外興建的花圃只是為了美化環境,並非私人用途,事實上,很多村民都喜歡坐在其圍欄上小坐片刻。
被問及有關報道是否與未來的選舉有關時,張學明則未有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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