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通社13日電 輪姦少女竟還猛刺對方48刀滅口,連剛巧路過的途人亦「順手滅口」,台南市兩名惡男郭俊偉、謝志宏11年前犯下滔天大罪,竟以各種借口上訴、翻供,以求逃避一死。台灣「最高法院」12日第9次為此案開庭更做出定讞終審,兩名惡棍終難逃一死,成為台灣第45、46名等待槍決的死囚。
案情透露,郭、謝兩人於2000年6月23日深夜,在台南仁德鄉一家便利商店前,搭訕結識1名陳姓少女。兩人先後向陳女求歡未遂竟霸王硬上弓,2人得逞獸慾後又擔心陳女洩漏狼行,強行用摩托車將陳女載往附近的農田邊,兩人拔出蝴蝶刀向陳女狂刺48刀致其當場慘死。未料兩人行兇過程被路過現場的農夫張清木所見,張亦因此遭到滅口。
該案在過去11年曾8次在不同層級的法院開審,認為2人泯滅人性,歷審法院所有判決一致判定兩人死刑。
由於郭、謝兩人犯案當時年僅19歲及21歲,自去年《速審法》上路後,兩人即以該法第7條「案件超過8年未能定讞者,得酌量減輕刑度」,又曾以已與被害人家屬和解為由求輕判。
但在日前的第9次重審(終審)時,主審法官指出,該案11年來遲無法定讞,主因目擊證人遭滅口,兩嫌又互相卸責,且法院歷經8次審理都判兩人死刑,未能速審對兩人權利影響不大,因此仍判死刑,全案至此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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