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派發表聯合聲明批評特首曾蔭權早前發表有政黨濫用司法程序的言論是向法院施壓,行政長官辦公室隨即亦發表聲明以正視聽。事實上,公民黨與反對派發表聲明指責特首向法院施壓,是故意轉移社會視線,意圖推卸其阻撓基建的責任。公民黨利用司法程序狙擊港珠澳大橋並非法治之爭,而是公民黨為政治目的打擊政府施政、阻遏本港經濟發展、抗拒香港與內地進一步融合,不僅損害港人福祉,也損害了本港法治。
公民黨多年來不說「基線研究」問題,而且在表決港珠澳大橋撥款也投下支持票,但在大橋興建如箭在弦時才以司法覆核的方式「叫停」大橋工程,迫使香港社會共同承擔所有成本,說明公民黨是故意待機發難。狙擊港珠澳大橋不僅使本港涉及分攤的大橋主體工程拖延、費用大漲,打爛數萬人飯碗,而且導致本港共有78項工程受影響,導致香港經濟發展嚴重受阻和無可估量的損失,公民黨的做法受到輿論廣泛抨擊,多個團體刊登廣告指斥公民黨不負責任的行為,特首的說話正反映了廣大市民心聲。
特首辦的聲明中清楚表明,特首當日的發言是希望市民大眾,尤其是負責任的從政者,認真反思社會上的一種憂慮,就是基建因政治原因被拖延而對社會經濟發展及長遠競爭力造成的影響。公民黨利用綜援人士申請法援打官司,不但濫用了司法程序,而且浪費了有限的法援資源。同時,公民黨利用法律程序將複雜的政府政策及基建工程交由法官裁審,法官並沒有各種專業知識,作出的判決可能存在偏差,此舉更是將法庭推向了政治漩渦,損害本港的司法獨立。
實際上,政府的環評報告完全符合現有法律規定。在法院判決後,當局立即將受影響的基建全數停工,並依法提出上訴,顯示當局對法院的尊重。反觀公民黨以「法治捍衛者」自居,卻濫用司法程序來達到政治目的,更與反對派綑綁在一起,反指當局向法官施壓,是名副其實的顛倒是非。必須指出的是,公民黨在這次一面發動老婦申請法援提出司法覆核,一面卻用法援聘請公民黨執委負責案件,收取訟費,令人覺得有「包攬訴訟」之疑,至少也是誠信有虧,有關方面理應作出調查,以保護本港司法的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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