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戰爭罪行特別法庭於2009年11月刑事起訴姆拉迪奇以下罪名:
●在斯雷布雷尼察及波斯尼亞其他地方進行種族屠殺
●種族屠殺同謀
●以政治、種族和宗教原因進行迫害,種族滅絕、謀殺、驅逐、違反人權罪行
●謀殺、不合法地以恐怖手段對付平民、殘酷對待、攻擊平民、挾持人質、違反戰爭法律及慣例 ■綜合外電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