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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29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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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用重典 防食安危害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1-05-29]     我要評論

 據中通社北京28日電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再次發出通知,要求依法嚴懲危害食品安全及相關職務犯罪。通知指出,各級人民法院對重大案件,必須依法從重、從快判處。對於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罪當判處死刑的,要堅決依法判處死刑。

 通知要求,要加大財產刑的判處力度,用足、用好罰金、沒收財產等刑罰手段,剝奪犯罪分子再次犯罪的能力。要從嚴把握對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分子及相關職務犯罪分子適用緩免刑的條件。

 通知強調,對於包庇、縱容危害食品安全違法犯罪活動的腐敗分子,以及在食品安全監管和查處危害食品安全違法犯罪活動中收受賄賂、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枉法、不履行法定職責的國家工作人員,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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