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2日電 湖南省永州市委原副書記唐長久涉嫌濫用職權、受賄案2日在衡陽市祁東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負責偵辦此案的衡陽市人民檢察院在起訴書中稱,2006年11月至2009年1月間,唐長久利用其擔任永州市委副書記、市中心城市建設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的職務便利,違反國土、規劃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規定,為永州市湘發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謀取不正當利益,給國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534.35萬元。
另據檢察機關指控:唐長久利用職務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賄賂213.94萬元,其中未遂1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