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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議局理順小組今日與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小圖)開會商討丁屋僭建及保育塱原濕地賠償問題。圖為塱原濕地。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郝君兒) 就特區政府如何理順新界丁屋僭建問題備受關注,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與鄉議局理順小組今日會開會商討。在開會前夕,理順小組提出方案,建議丁屋第4層玻璃屋如獲專業人士證明結構安全,及繳交差餉、地租作為罰款後,有關建築得以保留;超過4層高的僭建物倘屬於「歷史痕跡」也可酌情處理。小組並提出了新要求,促政府要為保育塱原濕地一次性賠償4億元予逾100名業權人,又事先張揚會為其他被凍結發展土地爭取申索。
丁屋僭建問題普遍,僭建一層更是常事,如何處理至今仍未能達致各界共識。理順小組的鄉事代表在與政府官員開會前夕,拋出解決方案,建議丁屋第4層,即是玻璃屋,只要有認可人士證明結構安全,可獲保留,但業主需要繳交差餉和地租,作為罰款。就超過4層的僭建物,理順小組認為有商量餘地,理據是有關建築是歷史遺留下來的痕跡,小組會徵詢法律意見爭取保留。
指將軍府曾大屋亦60呎 不應「雙重標準」
鄉議局理順鄉村屋宇僭建物小組成員侯志強昨稱,將軍府、曾大屋等建築面積逾萬呎,雖只有2至3層,但也建至50至60呎高,卻被視為文物而獲保留,同樣地其他歷史悠久的丁屋即使樓層高,也應一視同仁獲保留,以免造成「雙重標準」,社會不應再就有關問題出現爭拗。
除僭建問題外,鄉議局亦希望理順塱原濕地規劃。這個逾500萬呎的雀鳥樂園早年被規劃為自然保育區,即使擁有業權的原居民都不准在該處進行發展。上水鄉村代表廖富壽原本擁有一個逾萬呎魚塘,10年前魚塘有一部分劃入保育區,政府向他支付800多萬元徵用位於中央的土地,並截斷其水源。廖富壽質疑,政府在其土地正中央開闢一條路,令他「兩頭不到岸」,土地被分為兩截,招租也乏人問津,至今已10多年沒法出租,其他受影響的居民都認為政府當年的賠償太少,故今日會向局長提出全幅塱原濕地一次性賠償4億元。
「不是講惡,但這是私人財產」
侯志強亦指,政府既要動用私人土地就要賠償,反問當局讓遊人進入濕地觀鳥,擁有土地業權的鄉紳是否有權趕他們走,「不是講惡,但這是私人財產」。他又指,塱原只是第一步,其他已劃作保育而凍結發展的土地,鄉紳都會陸續提出申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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