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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16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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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客不可鼓動激進抗爭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1-06-16]     我要評論

一名警長昨天處理一宗以危險方式抗議的事件時殉職。這宗慘劇其實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如果不是劉玉棠故意選擇在危險的中環天橋頂抗議,警員就不會冒險爬上天橋勸喻而失足墮下喪生。事實上,無論示威者劉玉棠的要求是否合理,都不應以危險的方式去表達。事後劉玉棠跪地致歉雖然於事無補,但至少對其他社運人士及政黨有相當警示作用,提醒他們表達意見時必須和平理性,顧及自身及他人的安全。現在本港已經為激進行為付出人命代價,各界必須攜手遏止這股激進歪風,不要再姑息部分激進示威者的違法抗爭行為。

劉玉棠過去早有前科,在今年五月亦曾經在汀九橋企圖跳橋抗議,最終被警員制止,當時已浪費了不少警力。這次更造成有警員喪生,他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上法律責任及良心上的譴責。

一直在背後鼓動示威者採取激進抗爭的立法會議員陳偉業,立即否認有建議劉玉棠爬上天橋頂抗爭,說這是他的自發行動,他更反指如果食物及衛生局局長周一嶽肯與示威者見面,慘劇便可避免。陳偉業的說法顛倒是非,推卸責任,事件的根源在於如此危險的抗爭手法,而非訴求是否合理。由於陳偉業與黃毓民以往不斷煽動劉玉棠採取激進手段去向政府施壓,令示威者更加有恃無恐將行動升級,最終導致慘劇發生,他們兩人同樣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應該看到,近年本港的示威抗爭有轉趨激烈化、暴力化的趨勢,示威者為吸引傳媒及社會注意,行為劍走偏鋒,跳海、堵塞交通等幾乎已成家常便飯,而每次示威遊行最終都演變成示威者與警方衝突,激進憤青以衝撞警方為常事,破壞社會秩序之餘,更令到激進歪風不斷蔓延滋長。激進派為了政治目的不斷挑動社會對抗,煽動示威者以暴力手段去衝擊政府,必須受到社會譴責。執法及司法部門過去屢屢對違法示威者網開一面,又或在判罰時從輕發落,變相縱容了這些行為。警方及執法部門應對違法及暴力行為嚴正執法,加強阻嚇力,防止類似慘劇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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