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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和東電遲遲未能解決福島核危機,是菅直人的致命傷。 資料圖片
日本參議院昨日通過本月10日已在眾議院通過的《復興基本法案》,法案規定將設立「復興廳」等災後重建專職政府機構,並由國家發行「復興債」,以確保重建經費來源。
法案規定,在內閣設立以首相為負責人、由全體內閣成員參加的「復興對策本部」,在東北部災區設立「復興特區」,在土地、資金和稅收等方面實施特殊政策。
日本時事社評論指出,法案通過標誌在3.11大地震3個月後,政府的重建工作終於開始走上正軌。
接下來,菅直人會盡快任命復興擔當相。1995年阪神大地震後,復興基本法在一個多月時間便獲通過,這次歷時3個多月才獲通過。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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