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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浚瑛與雷玉蓮早前出庭應訊。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示威者「金鷹」曾浚瑛和「女長毛」雷玉蓮,於去年國慶日到中聯辦示威,期間涉損毀一個鐵馬和用肩膊撞警員,案件早前經審訊後,2人昨於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刑事損壞和襲警罪成,案件押後至7月12日待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後判刑;裁判官又點名批評,出席警方會議和示威活動的立法會議員梁國雄(「長毛」)是事件的始作俑者,對協議好的申請條件出爾反爾。
社民連曾與警協議 不攜大型物品
裁決內容指,2名被告強詞奪理,說法跟現場錄影片段不符,從片段可見女被告雷玉蓮(48歲)大力拉脫鐵枝,並與警員角力;社民連和警方事前協議不准攜帶大型物品,惟示威人士違反協議,不與警方合作,更拒絕警方安排示威人士往中聯辦北門抗議,警方採取克制和合理措施,然而男被告曾浚瑛(23歲)卻故意撞向警員,故裁定2人罪成。
「長毛」不理會申請條件 出爾反爾
裁判官續稱本案證據確鑿,2名被告砌詞狡辯,毫無悔意,男被告襲警是嚴重罪行,女被告是第一個滋事分子,她聲稱聽從「長毛」指示,而「長毛」事前出席警方的會議,卻不理會申請條件,斥「長毛」是事件的始作俑者,出爾反爾;另質疑為甚麼不起訴一名在警員耳邊大叫的示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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