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無線電視女秘書楊慧中昨繼續作供。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無線電視女秘書楊慧中昨繼續作供,控方昨向她展示多份文件,文件中透露陳志雲於2009至2010年間曾出席過不少「街外」工作,所賺取的酬勞超過110萬元,當中大部分是思潮有份參與的活動。另陳志雲曾出席過兩次由凌志房車舉辦的活動,每次活動完畢後,凌志不但會給予一筆酬金,亦會給予一輛新型號的房車,讓他使用一段時間。
出席錶行開幕禮賺10.8萬
楊慧中昨在庭上表示,她會用一本記事本記下陳志雲出席活動的時間,亦會將陳志雲出席過的一些「街外」活動存檔,每年亦會弄一份活動表,以便助陳志雲填寫報稅表格。控方在庭上展示一份09年由她製作而未完成的「街外」活動表,表上共有41個項目。而控方向其展示載有陳志雲曾出席的31項「街外」活動資料,當中陳志雲曾參與一個《志雲飯局LIVE ON STAGE舞台版》的節目,收取近40萬元的酬勞;他又出席東方錶行開幕禮,在是此活動中賺取10.8萬元。亦有資料指陳志雲曾借出2萬及5萬元給叢培崑,而叢培崑已償還有關的債項。
庭上亦透露,陳志雲曾因為要出席Osim的活動,而向無線申請1天假期。陳雖在申請表夾附的便條寫上「outside office hour」(辦公時間外),但是此活動的舉行時間卻是下午2時半至4時,是平常辦公時間。
活動表未完成已被廉署帶走
楊慧中續指若有人想透過陳志雲尋覓藝人出席活動,陳會著她轉介到無線的藝員科。陳志雲不是藝人,無線的藝人科並不能替陳志雲接受「街外」工作,但無線曾轉介過一些「街外」工作予他。接到「街外」工作的邀請,她會根據指示,決定是否轉達給思潮。而她庭上多次重複,在任職陳志雲的秘書期間,每天都有很多工作要處理,一些資料會來不及整理,而控方展示的活動表未完成便已被廉署帶走。
另辯方律師庭上呈上一份「陳志雲社會服務紀錄」表,內裡顯示陳志雲曾參與過16項的社會慈善活動及擔當的職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