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林瑞麟(中)解釋諮詢文件提出堵塞議員辭職再補選漏洞的4個主要方案。 香港文匯報記者梁祖彝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特區政府正式公布「填補立法會議席空缺安排諮詢文件」,展開為期2個月公眾諮詢。當局提出4個方案,包括當局經修訂的遞補機制建議,及限制辭職議員參加同屆補選、遞補機制不適用於去世或重病等而出現的空缺,和在遞補機制名單用盡後讓議席懸空等建議,並歡迎公眾倘認為毋須堵塞漏洞,是否應維持現狀從而浪費公帑,以及是否有其他可行方案提出意見。
特區政府於上月底提出經修訂的遞補機制方案後,而為進一步回應外界公眾諮詢訴求,擬備了「填補立法會議席空缺安排諮詢文件」及展開諮詢至今年9月24日。
諮詢文件羅列方案利弊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等昨日先後出席立法會有關法案委員會及舉行記者會,重點解釋諮詢文件提出堵塞議員辭職再補選漏洞的4個主要方案,並羅列了其中的優劣處,呼籲公眾同時就應否堵塞漏洞及其他可行建議提出意見,包括倘認為應維持現行的補選機制者,也應發表意見。
不過,被問及倘諮詢支持維持補選者較多,當局會否「撤回草案」時,林瑞麟狠批反對派「辭職再參選」,耗用約1.26億元公帑,投票率只得17%,創下最低紀錄,並刻意打亂了議會工作的政治思維,與個別團體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是同出一轍,此政治風氣不可長,並強調過去一年多來,主流民意及逾半立法會議員均認為政府應堵塞任意辭職再補選的漏洞,並提出多個問題希望市民思考。
一議員故意辭職耗億元
他續說,當香港明年落實立會「超級區議員」選舉後,只要有一名「超級議員」故意辭職,當局就要耗用逾1億元及開放520多個票站,讓320多萬登記選民參與補選,問題嚴重,故特區政府有責任研究符合《基本法》的方案,在現屆任期內盡快處理問題。
林瑞麟強調,特區政府雖傾向同名單遞補制的方案,但仍會視乎收集意見研究是否需要微調,並期望於2011至12立法年度復議及完成立法工作,惟當局暫時未有就《2011年立法會(修訂)條例草案》恢復二讀的具體時間。
特區政府團隊稍後會諮詢區議會正副主席及不同團體的意見,民政事務總署亦將舉辦多場公眾論壇活動;市民亦可於諮詢期內以郵寄、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意見,詳情可瀏覽www.cmab.gov.hk。當局在整理民意後會全面公開報告,同時會參考立法會意見及不同團體及學者進行的相關民調。
方案一:限制辭職議員參加同屆任期補選
利 1. 受影響人士只限於辭職議員,是較針對性的方案;
2. 辭職議員被選舉權雖受到限制,但對現有制度變動較小。
弊 1. 《基本法》第26條規定港人依法享有被選舉權,此方案富爭議性及可能出現司法挑戰;
2. 與辭職議員有共同政治理念的人仍可以出替參加補選。
方案二:先用同一候選人名單,後用遞補順位名單的替補機制(當局經修訂的建議)
利 1. 辭職補選問題很大程度上得以處理;
2. 有助阻止議員辭職而同一名單上候選人拒絕補上以圖引發補選;
3.選民意願得以體現,與名單比例代表制吻合。
弊 1. 後備安排不能體現投票予離任議員名單的選民意願;
2. 單一候選人名單議員離任將沒有其他候選人補上;
3. 倘同一名單候選人不合資格或不願補上空缺仍需補選。
方案三:替補機制不適用於因去世、重病或其他非自願情況出現的空缺
利 在較局限的情況下採用替補機制,可能是對有關的公眾關注更適度的回應。
弊 必須審慎考慮分界線如何合理劃設,而不劃一做法是否恰當尚待考慮。
方案四:利用同一候選人名單的替補機制,並在名單用盡後讓議席懸空
利 1. 同方案二;
2. 議席懸空可進一步避免方案2後備安排引起的關注。
弊 1. 香港立法會議席相對少,議席懸空是否理想有待考慮,尤其是若空缺是在任期早段出現;
2. 需要進一步研究法律問題。
資料來源: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遞補制諮詢文件
製表: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