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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準地價提高後,地產商在變更容積率「玩魔術」以獲取更大收益時,可能需要計算更多成本。 資科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廣州市計劃上調土地基準地價,其中居住基準地價將上調110%。據廣州日報報道,國土房管局日前舉辦國有土地使用權基準地價更新成果公開聽證會,廣州市中心城區商業、居住、工業用地的基準地價,平均價格分別調到每平方米10297元(人民幣,下同)、3364元/平方米、692元/平方米,較2009年的上調幅度為64.3%、110%和2.7%。
基準地價是城市土地市場的「晴雨表」。根據相關規定,廣州屬於原劃撥用地上的私宅用房(不含經濟適用住房、解困房、安居房、已購公有住房)在進行交易、交換、贈與補辦土地有償使用手續時,按區片平均住宅用途土地有償使用費的10%計收,普通市民劃撥土地上的私人住宅在辦理土地有償使用手續時,補交的土地出讓金就會因基準地價的調整而變化。
居住基準地價上調110%
而國土資源部曾對土地出讓環節制定要求,土地出讓最低價不得低於出讓地塊所在地級別基準地價的70%,競買保證金不得低於出讓最低價的20%。在基準地價提高後,地產商在變更容積率「玩魔術」以獲取更大收益時,可能需要計算更多成本了,補交的土地出讓金或要翻番。
這次基準地價更新,涵蓋廣州市越秀區、海珠區、荔灣區、天河區、白雲區等十區所轄範圍的3385.97平方公里。據國土局發佈的數據,廣州市中心城區的基準地價,擬由基準日為2009年7月1日的水平,調整到去年7月1日的水平。
新基準地價僅成交地價7成
報道引述廣州市國土房管局估價所相關負責人表示,基準地價調整後將更貼近市場,但是與實際成交的地價和房價沒有直接的聯繫。新基準地價的水平只為實際成交地價水平的7成左右。有關人士並表示,新的基準地價調整與「漲價」是兩回事,將在綜合各方意見後,待市政府審批後再正式對外詳細公佈各具體區域的基準地價。
廣州去年起開始實施的新的計收規定,要求以協議方式供應的國有建設用地,屬政府儲備用地的,按基準地價計收土地出讓金,利用原劃撥用地進行新建、改建、擴建或用途變更,經營性用途按改造前後用途基準地價標準計算價差計收出讓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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