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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通社6日電 台灣軍方聯勤司令部2007年向軍火商拉馬企業採購1,800枚幻象戰機所使用的零件干擾絲(Chaff),雙方在合約中訂明須用法國原廠專利產品,但拉馬卻以英國產品頂替,軍方不滿,拒絕驗收並發函解約,更依合約向拉馬索償,士林地方法院5日判決拉馬敗訴,須向軍方賠償1,068萬元(新台幣,下同)。
據介紹,干擾絲是戰機或艦艇用來反制敵方雷達導引武器的消耗性裝備,材質大多為錫箔絲、條,或可反射電磁波的類似物質,使用時通常裝置於干擾彈內,透過散佈大量錫箔絲、條懸浮於空中,形成大的雷達波反射雲,混淆攻擊飛彈的雷達辨識或破壞它對目標的追蹤以避敵。
被告拉馬庭上辯稱,軍方決標時曾收受他們以英國同級品交貨的報價及保證相關文件,從無異議,才會以為軍方願意接受,但法官仍認定拉馬違約在先,判決拉馬須賠償軍方於2010年重新向法官原廠購買的同批產品與原合約列明價錢之間的差價,共1,068萬餘元。據悉,由於有關案件仍可上訴,但敗訴的拉馬軍火公司仍未決定是否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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