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時尚宇、實習記者 李昭 北京報道)國務院8日印發了《中國婦女發展綱要(2011—2020年)》和《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11—2020年)》。綱要提出,未來十年,中國婦女佔從業人員比例保持在40%以上,保障婦女平等享有勞動權利。同時,建立16周歲以下流動兒童登記制度,建立和完善流動兒童和留守兒童服務機制。
消除就業性別歧視
綱要指出,將保障婦女平等享有勞動權利,消除就業性別歧視。力爭到2020年,中國婦女佔從業人員比例保持在40%以上,逐步增長城鎮單位女性從業人數,逐步提高技能勞動者中的女性比例,並令高級專業技術人員中的女性比例達到35%,保障女職工勞動安全,降低女職工職業病發病率。確保農村婦女平等獲得和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
在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的主要目標上,綱要提出,將積極推動有關方面逐步提高女性在全國和地方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人大、政協常委中的比例。對於中國目前婦女常見病問題,綱要提出將把婦女常見病定期篩查率達到80%以上,建立婦女常見病定期篩查制度。
針對近年來較多出現的留守兒童問題,綱要提出,建立和完善流動兒童和留守兒童服務機制,建立16周歲以下流動兒童登記制度,為流動兒童享有教育、醫療保健等公共服務提供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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