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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中年失婚婦人為討好男友,涉於8年前將15歲女兒初夜獻給男友,當時甚至睡在女兒身旁也無動於衷。她昨日以控方證人身份,在高院頂證前男友,並在庭上承認事件中犯錯,因為愚蠢、無知,遭被告利用。而事主被辯方盤問若母親不認罪,會否繼續指證母親時,來不及等律師說完,即堅定地回答:「會。」
事主X現年49歲的母親於庭上承認,事件中犯錯,警員落口供時,有5至6次強調是被告迫她叫女兒入房,3至4次形容自己「好蠢……是一個好容易被人擺布的人……無知少婦」。她又引述被告指將她「好似肥豬肉咁利用」。
辯方律師指,被告曾表示:「不會破壞你個女處女之身」,在睡房內只是撫摸她,並無性交,但事主母親否認。她透露,跟被告拍拖約一年後便分手。 而事主X被辯方盤問時,指事發前遭被告扯開被單,已感到被告想強姦她。事主形容被告當時「好似禽獸般突然放大瞳孔」。她在報警前,有知會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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