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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節將至,按照慣例,很多單位正在籌劃購買月餅或月餅券發送給員工。最近,北京市地稅局工作人員接受媒體採訪時稱,按照《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各公司中秋節所發放的月餅確實在繳稅範圍內,需要將月餅的市場價值加入到員工的工資內,然後按照工資標準的個稅進行徵稅。這令員工感到錯愕和難以接受。有學者認為,收月餅徵稅「傷感情」。 ■《錢江晚報》
據了解,月餅要計入工資,進行個稅扣除的說法,主要依據的法律條款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個人取得的應納稅所得,包括現金、實物和有價證券。相關人員據此認為,月餅屬於「實物」。浙江工商大學社會學系教授馬良認為,中秋是中國的傳統節日,企業發放月餅,主要是要增進和員工間的感情。把幾百元的月餅也計入工資徵稅,至少從情感上講有點牽強。
職工:公司福利怎可扣稅
《錢江晚報》記者在街頭隨機採訪的20位市民中,很多人的第一反應都是搖頭不表認同。一位公司白領王小姐說,月餅明顯屬於公司福利,怎麼可以扣稅?「如果月餅要收稅,是不是意味著其他福利實物也要收稅,我們公司一年發的福利有萬元左右,真要扣稅,也是筆不少的錢。」
「肯定不合理。」企業職工吳先生說,現在國家把個稅的起徵點都提高到3,500元,就是為了減低工薪階層的壓力,如果連月餅也要計入工資徵稅,豈不是跟國家的想法有點相悖。
企業:購月餅實際已付稅
那麼,企業到底會不會把「月餅」計算到員工工資中,申報納稅呢?記者採訪的杭城一家大型數碼企業,其計財部門負責人明確回答:不會。「不僅月餅不會,類似夏天的冷飲票、提貨券、超市卡,乃至加油卡,都不需要員工繳稅。」她認為,單位給職工發月餅屬於正常的集體福利,而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規定,福利費作為個人所得,免納個人所得稅。
「按照我們的一般理解,員工收入中需要納稅的部分是指以現金方式發放到他們手上的工資,其他的福利統統不需要。」她說,「個人雖然沒有繳稅,但實際上單位並不是不繳稅。」這位負責人說,企業在購買月餅或者月餅券時,實際上已支付了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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