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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候貸款概念最初由英國(圖)提出。資料圖片
根據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的定義,氣候變化是一個已有廣泛科學共識並證實正在發生的現象,且對人類社會已是一個嚴重挑戰,發生的速度可能比幾年前預計的更快。
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把氣候適應(Climate Adaptation)定義為「對大自然或人類系統實際發生或預計將會發生與氣候有關的變化及其影響,作出適應調整,以減低其對人類及生態系統的危害,並找出可以加以利用的機會。」("adjustment in natural or human systems in response to actual or expected climatic stimuli or their effects, which moderates harm or exploits beneficial opportunities")。
毀生態礙發展 貧國亟需援助
氣候變化可直接威脅糧食安全,減少可用淡水,令水源較難預測及帶來其他不利人類健康的影響。氣候變化正在破壞生態及社會發展的平衡,並令全球最貧窮的人的負擔增加。有人認為幫助發展中國家的需要越來越大,國際必須伸出援手,對有需要的國家提供資金及科技等援助。
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區分及提出3種不同的適應類型:
提前適應(Anticipatory Adaptation) 在氣候變化的影響出現前已自然地提前作出適應。
自主適應(Autonomous Adaptation) 並非直接對氣候變化的影響作出反應,而是在氣候變化的影響下,對自然生態系統、市場系統或人類社會福利系統的變化,作出適應改變。
有計劃適應(Planned Adaptation) 在認識到環境已改變或即將改變的情況下,在政策上採取行動,以達理想效果。
參考來源: The United Nations Adaptation Fund, "What is Adaptation?" http://www.adaptation-fund.org/about/adap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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