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鄭治祖) 「人民力量」立法會議員黃毓民上月底在議會向警務處處長曾偉雄投擲T恤。全國人大常委、前立法會主席范徐麗泰昨日被問及有關問題時指,在一般情況下,議員在議事廳可獲特權法的保障,但強調在議事廳投擲任何東西都不對,「議事廳是一個以理服人的地方,大家絕對有表達自由,可以發表個人意見,毋須用到掟洈漱閬﹛v。
被問及旅遊界議員謝偉俊就此事報案,投訴黃毓民涉嫌普通毆打曾偉雄時,范太指,她相信議員本身有智慧處理,故不會具體評論是次事件。
另外,就立法會保安員日前一度拒絕穿上「我不是黑影」字樣T恤者進入立法會公眾席,范太表示,自己已不是立法會議員,不會具體評論有關的做法,但認為議員可按正常方式交由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處理,包括列明清晰指引等,以免各個議員有不同看法,令保安員「好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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