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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婦女中心協會表示,過去4年共接獲8,303宗新增求助個案,主要是精神、婚姻及法律方面的求助。 香港文匯報記者謝雅寶 攝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謝雅寶) 香港離婚個案有上升趨勢,政府統計處數據顯示,由1981年2,062宗飆升至去年18,167宗,近30年間升7.8倍。香港婦女中心協會表示,過去4年共接獲8,303宗新增求助個案,47.6%有婚姻問題的求助者表示需要爭取贍養費及撫養權的法律支援;21.7%有住屋及經濟困難。
協會認為,政府對離婚婦女的支援不足,建議政府制訂清晰的「體恤安置」指引,以解決分居及離婚婦女的住屋需要,並增設贍養費局,協助被拖欠贍養費的婦女向前夫追討欠款。
近半求助需程序支援
香港婦女中心協會麗閣中心主任梁綺華指出,過去4年共接獲8,303宗新增求助個案,求助者以已婚的中年婦女為主,主要是精神、婚姻及法律問題方面的求助。有婚姻問題的婦女,有47.6%求助者表示需要離婚程序的支援,包括爭取贍養費及撫養權等;21.7%有住屋及經濟困難。另外,8.9%婦女指因面對繁瑣的離婚法律程序、生活及感情壓力,出現情緒病及精神病,1.9%甚至曾出現自殺或企圖自殺念頭;9.5%求助者指曾被配偶虐待。
倡傚澳洲設贍養費局
協會總幹事廖珮珊表示,大部分離婚婦女面對不同的生活難題,如住屋及財政問題,她引用2007年房署的數據指,每年共有2,000個由社工推薦的體恤安置及有條件租約「上樓」名額,惟政策中未有清晰列出有關推薦的準則,建議房署制訂清晰及具透明度的指引,支援分居及離婚婦女的住屋需要;仿傚澳洲設立贍養費局,協助被拖欠贍養費的婦女向前夫追討欠款;放寬綜援申請條件,讓居港未滿7年的人士申請;增加單親補助金金額,以及重開單親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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