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政府前日宣布,移民人士在遞交入籍申請表時,須先證明他們能說流利英語或法語(符合加國語言基準第4級)。加國希望藉此加強移民融入當地社會的能力,並簡化申請程序,減輕行政負擔,但料會令語文能力較弱的長者更難入籍。民眾可在30天內,對新規定提出意見。
現時加國公民法規定,申請公民身份者須能讀寫基本英、法語。政府以筆試選擇題測試申請人語言能力。通告稱,筆試不能適當測出聽力和表達能力,而這兩項都是移民與加國人溝通及融入社會的基本語言技巧。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