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據《中國時報》報道,47歲、離過婚的黃姓男子,4年前以「買糖請妳吃」為由,誘騙九歲女童「小琳」(化名)和他發生性行為;由於完事後黃男都會給少女1000元到300元(新台幣,下同)不等的零用錢,久而久之,小琳不僅把色叔叔認為「乾叔叔」,甚至還會瞞騙家長私下跑去和黃某辦事「賺零用錢」,讓警方搖頭不已。
據了解,現在讀中學一年級的小琳和黃男初識時年僅9歲,還只是個小學四年級的學生。當時黃嫌在公園見小琳獨自玩耍,佯裝鄰居要買糖請小琳吃,單純的小琳不疑有他,就尾隨到黃男的辦公室遭到性侵,事後黃男給了小琳1000元當零用錢,並要她不准對任何人說起。4年多來,小琳經常以「去找朋友」為由,瞞住家長和黃男相約在公園見面辦事,一共發生了廿多次性行為。
15日晚間9時許,警方在公園看到一老一少牽手散步,因年齡差距太大又不像父女,上前盤查這才揭開黃男「偷吃幼齒」的獸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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