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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處人員在新界一處目標地點帶走多名非法勞工。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入境事務處聯同警務處及勞工處,一連2日在全港各區展開反非法勞工聯合行動,行動中共拘捕33名非法勞工及6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入境處重申,根據判刑指引,非法勞工一經定罪,會以監禁15個月作判刑基準;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亦須被判即時入獄。
入境處等聯合行動
聯合行動於本月24日開始,執法人員於灣仔、北角、柴灣及旺角區共搜查56個目標地點,包括酒樓、餐廳、理髮店、食品加工場、工廠大廈、排檔及正裝修的展覽攤檔等,首日共拘獲5男2女非法勞工(19歲至47歲),1名50歲男子因涉嫌聘用非法勞工而被捕。翌日行動中,執法人員於上水、屯門、元朗、八鄉、打鼓嶺、粉嶺及天水圍區共搜查36個目標地點,包括貨倉、貨櫃場、家庭電器回收中心、汽車零件回收中心及電子零件回收場等,共拘捕18男2女非法勞工(19歲至48歲),3名男子(25歲至47歲)因涉嫌聘用非法勞工亦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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