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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錦樑談競爭法修訂:與國際做法一致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1-10-27]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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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聶曉輝) 特區政府在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後,於上周修訂《競爭條例草案》,期望盡快完成立法程序。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強調,當局在修訂競爭法時,已充分諮詢各大商會及專業界別意見,又強調相關修訂並無影響嚴重反競爭行為的執法工作。當局稍後會將有關文件呈交立法會,而當前的工作是先凝聚社會共識,並期望立法會盡快完成條例審議工作。

條文不影響中小企經營

 蘇錦樑昨日在接受電台訪問時指出,修訂競爭法條文時,已先後出席多個商會、中小企及區議會的諮詢會,亦曾與律師、會計師等專業團體交換意見,但未曾接觸財團,並強調競爭法草案以營業額作為釐定豁免權的界線,與國際做法一致,相信不會影響中小企經營。

 是次當局提出的修訂,包括倘企業僅輕微違反競爭協議,當局會先發出告誡通知,屢犯不改才執法。蘇錦樑解釋,不少商界及中小企均反映,擔心會誤墮法網,故當局作出這種修訂。

取消私人訴訟權 仍有後續訴訟

 另一個修訂是取消私人訴訟權,他指出,根據外國經驗,私人訴訟權多數是小企業使用,以控告大企業,「我們已向本港中小企解釋了很多次,奈何仍有不少人害怕被大企業控告。」他指出,縱然取消了私人訴訟權,但仍有後續訴訟,即若某企業被裁定違反競爭條例,相關人士仍能繼續追討賠償。

 蘇錦樑強調,香港目前未有跨行業的競爭法,而當前最重要工作是踏出首步,盡快完成條例審議工作。他說:「競爭法是一個複雜條例,但可讓公眾清晰何謂反競爭,及對反市場競爭行為作出主動舉報,由當局設立懲處標準,我們會多作宣傳及研討會介紹條文內容。」

 他又指,在日前立法會有關的草案委員會會議上,各方對競爭法漸形成共識,氣氛良好,是政府與立法會互動的好例子。他期望可透過競爭法令產品降價、品質提升,讓市民有更多選擇,而當局並會在立法後數年,根據實際執行經驗就條例再作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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