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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就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的擴建工程,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書面回覆議員質詢時指出,有關發展項目會提供額外地方,使特派員公署能在更方便和保安適切的公署範圍內,更有效發揮其作為外交部代表的職能,以及舉辦外展活動和教育計劃,可進一步提高特派員公署根據《基本法》履行其職能和責任的能力。
地積比率高度合要求
林鄭月娥昨日在立法會回應議員提問時表示,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獲增批的地段佔地約2,100平方米,發展項目的地積比率為不大於2倍,樓宇高度不超過主水平基準以上130米,而該發展項目現時的設計為一幢在3層地庫上建4層高的建築物,並完全符合政府要求的發展參數。而增批地段發展項目亦會作為特派員的新官邸,以取代位於特派員公署辦事處大樓頂樓的現有宿舍,此舉可令特派員的官邸更符合外交部駐外使節人員官邸的規模。
她強調,發展項目的地積比率為不大於2倍,屬低密度發展,批地文件中亦會施加適當的發展限制,因此發展項目本身不會在交通方面造成很大的影響。就特派員公署日後在發展項目內舉行活動,當局會按活動的規模及需要與有關當局商討如何處理人流及車流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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