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曾雁翔)為保障兒童免受性罪犯侵犯,保安局擬於年底推出自願參與的「性罪行紀錄查核機制」,供學校或社會服務機構招聘社工、教師等與兒童有經常接觸的職員時,查核應徵者有否性罪行紀錄。一項調查發現,86%學校和機構支持有關機制,92.1%受訪機構聘請教師或社工時會使用機制,並認為查核制度應設為法定機制。
防虐兒會訪126學校機構
該機制容許學校、補習社和社福機構負責人,在招聘時要求應徵者向警署申請「查核密碼」,由僱主使用密碼查詢應徵者的紀錄。防止虐待兒童會上月以問卷形式訪問126間幼稚園、小學、中學和社會服務機構。發現85.7%受訪機構會使用機制,7.9%未有決定,其餘則不會使用;不查核的原因是對制度不了解,或擔心行政手續繁瑣。按應徵者職位分析,92.1%受訪者招聘教師和社工時會查核,58%機構聘請福利工作員和活動助理時會使用該機制。另外,88.1%受訪者同意將機制「升格」為法定機制,而非自願參與。
何愛珠:應訂立法時間表
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何愛珠指出,政府落實查核機制只是踏出首步,但機制屬自願性質,對兒童的保障仍然不足,當局應該設立「法定機制」,並訂出立法時間表。該會已將調查結果送交保安局,並會與其他社福界代表在本月14日與保安局會面,反映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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