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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香港財庫局局長陳家強昨表示,隨著兩地經濟的融合,香港銀行參與涉及內地的業務乃大勢所趨,金管局已加強有關業務的監察,金管局並沒有發現銀行貸款審批標準出現重大問題。
要求提高監管儲備
陳家強昨回覆立法會議員提問時表示,鑒於香港銀行在內地業務的迅速發展,金管局一方面有定期向銀行收集更全面和詳細的資料以進行有關的風險分析,另一方面有增加對銀行的定期以及專題現場審查。此外,金管局亦要求銀行提高監管儲備,以建立更大的緩衝來應付將來資產質素可能變壞的情況。
陳家強透露,香港銀行業的非銀行類中資企業貸款(包括香港銀行設於中國內地的附屬子行錄得的貸款)由2009年底的10,140億元(港元,下同)上升60%至2010年底的16,220億元。而2011年6月底的貸款額再上升至20,340億港元,比2010年底增加25%,但增幅有所放緩。
他指出,貸款的息率及本地和海外貸款業務的分布,是個別銀行的商業決定,會受到客戶的信貸需求、風險、銀行個別貸款組合的額度、貸款是否有抵押品或擔保及資金成本等因素所影響,金管局不宜對此類商業行為進行干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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