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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擴大貿易和投資合作。認真實施中國-東盟自貿區的各項協定,完善自貿區建設,擴大貿易和投資合作。
2. 把互聯互通等基礎設施建設放在突出位置。成立中國-東盟互聯互通合作委員會,加快推進互聯互通等基礎設施建設。
3. 深化金融領域合作,加強央行合作和人才交流,推動金融市場開放,加強監管領域對話合作,擴大本幣互換規模,全面提升東亞金融危機救助水平,維護區域內金融穩定。
4. 開拓海上務實合作,中方將設立中國-東盟海上合作基金,推動海洋科研與環保、互聯互通、航行安全與搜救、打擊跨國犯罪等領域合作。
5. 深化科技和可持續發展領域合作。將明年作為「中國-東盟科技合作年」,推進綠色經濟、節能環保、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等領域合作。
6. 更加重視社會和民生領域的合作。加強職業教育培訓、災害管理、人道主義救援、醫療衛生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註:摘自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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