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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國興及潘佩璆等早前遊行至政府總部,促當局盡快立法推行男士有薪侍產假。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特首曾蔭權在施政報告中提出由政府帶頭,研究向公務員提供男士侍產假。公務員事務局正式發出諮詢文件,建議向符合最低服務年資的公務員、政治委任人員、法官及司法人員以至非公務員合約僱員,提供3至5天的全薪侍產假。當局會在詢諮1個月後根據所收集的意見訂定最終安排。就非政府僱員侍產假問題,勞工及福利局會另行安排於明年初諮詢。
公務員事務局昨日向公務員發表《向政府僱員提供侍產假》諮詢文件,指當局在力求在侍產假帶來的好處及政府審慎運用公帑之間取得平衡後,提出侍產假建議,而參考過部分本地私營企業及公共機構為其僱員提供的有薪侍產假的經驗,及亞洲地區的某些政府為其僱員提供3至5日的有薪侍產假後,建議當局應向合資格僱員提供3至5個工作天的侍產假。
須服務不少於40周
建議中的侍產假為全薪假期,所有達到最低服務年資要求的政府僱員,包括公務員、政治委任人員、法官及司法人員、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等,均可享有侍產假,並規定侍產假應在婚生嬰兒出生時放取,即嬰兒的預產日期前4個星期至嬰兒實際出生日期後8個星期的期間內放取。
當局指,為提供侍產假釐訂最低年資要求是合理的做法,而經參考為女性政府僱員提供有薪分娩假的年資要求,建議全職男性政府僱員在緊接婚生嬰兒的預產或實際出生日期前已連續服務不少於40個星期,應可享有侍產假。
不論地點次數不限
同時,不論婚生嬰兒出生的地點為何,合資格的男性政府僱員應可享有侍產假,而為鼓勵生育,政府亦認為毋須就合資格的男性政府僱員在其婚生嬰兒出生時可享有侍產假的次數設定上限。
當局估計,在過去3年,每年男性公務員的新生嬰兒出生數字約為2,700名,出生率相等於約2.7%,考慮到有關嬰兒出生率,政府認為有關侍產假的提供應不涉及增加額外公務員職位,但可能因發放超時工作津貼或安排短期的替假人手而引致有限的額外支出,建議各有關的部門運用其現有資源,承擔所增加的開支。
是次諮詢為期1個月,當局會考慮收集到的意見,訂定政府作為僱主向僱員提供侍產假的最終安排。有關非政府僱員的侍產假安排,當局會安排於明年初另行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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