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主席巴羅佐與歐盟經濟貨幣專員雷恩昨日發表綠皮書,認為發行歐元債券將有助於迅速緩解歐洲主權債務危機,並加強歐元區抵禦風險的能力。事實上,儘管發行歐元債券是化解歐債危機比較好的方案,但推動歐元債券,必須以強化歐元區各國的財政紀律為基礎和前提。若推動歐元債券僅僅只是歐元區所有成員國進行「信用捆綁」,以換取重債國的融資能力,而沒有財政紀律作保證,不但無法挽救歐債危機,還極可能導致歐元區成員國整體融資環境惡化。
目前,歐元區解決歐債危機的思路是救助,但救助始終是「治標不治本」。歐債危機最終的解決需要依靠各成員國經濟的增長,僅靠削減赤字是無法實現經濟增長目標的。因此,要解決歐債危機,首先歐洲央行需要積極考慮推出量化寬鬆政策,雖然這對全球經濟不公平,但有助於歐債危機的解決。同時推動歐元債券,如果在歐洲出現新的全球性國債市場,會有效保護歐洲現有的資本,並且吸引新的資本流入歐洲,這對於面臨分崩離析的歐元區來說,會起到支撐和凝聚作用。推動歐元債券是解決歐債危機的決定性道路,如果這條路能很好的走下去,不僅歐債危機能得以解決,而且可以深化歐洲一體化進程。
對於推動歐元債券,歐盟不同國家有的歡迎,有的怕受傷害。希臘等財政壓力沉重的國家視歐元債券為靈丹妙藥,表示歡迎;但德國則擔憂一旦發行歐元債券,意味著德國的優質信評債券同歐豬5國綁在一起。在9月份法國峰會的時候,意大利等一些國家就開始強烈呼籲要發行歐元區統一債券,在那次法國峰會上外界對歐元區債券抱有期望,但是由於德國持強烈反對立場,發行歐元區債券在那次峰會上根本就沒有成為議題。現在德法兩國都稱首要任務是修改歐盟法例,建立歐盟與歐元區的財政紀律。德國總理默克爾明言,要待歐債危機完結後才能討論共同債券。
歐盟《里斯本條約》第125條規定「不救助義務」,即歐盟及其成員國沒有責任和義務為成員國負擔公共債務。發行歐元債券,需大範圍改動歐盟公約,因為推動歐元債券需要建立在成員國實現相近的競爭力、實施統一財政政策的基礎上。若不強化財政紀律,歐元債券先行一步,為統一財政政策鋪墊難免本末倒置。因此,推動歐元債券須首先強化財政紀律,二者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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