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年輕女子在蘭桂坊夜店結識陌生男子後,竟「引狼入室」帶男子回家,後疑遭強姦。男子被拘捕後一度否認控罪,之後法醫檢驗發現事主體內留有他的精液,男子遂於第二次警誡下辯稱當晚事主醉酒誤認他是男友,他雖承認有射精,但否認性交。
被告否認性交還柙
被告范家文(38歲),任職助理保安經理,被控一項強姦罪。案情指今年4月23日,事主及女友Y於蘭桂坊認識范,其後3人相約到事主位於紅磡海逸豪園的住所。事主入房睡覺,而范和女友Y則在廳內相吻,凌晨2時半女友Y離去,事主早上醒來時下體感到痛楚,懷疑被強暴,與家人商量後決定報警。案件暫毋須答辯,押後至12月29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期間被告須還柙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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