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文森) 香港僱主目前可透過入境處「一般就業政策」輸入境外專業人士,聘請未能在港成功招聘的空缺。保安局局長李少光表示,今年截至10月,入境處接獲2.8萬宗有關申請,批出2.6萬宗,而當局過去5年曾針對37宗申請展開巡查,其中2宗被提出檢控。入境處強調會嚴格審批申請,防止僱主有濫用計劃。
李少光昨日在立法會上回應議員提問時表示,「一般就業政策」申請人須提交學歷、工作經驗及專業資格等證明,而僱主須提供業務性質、營業狀況、僱員數目及本地、海外僱員比例等資料,及要證明未能聘用本地專業僱員及聘請境外僱員的理由。如有需要,入境處會要求僱主提供招聘廣告、本地應徵者數目、面試記錄及結果等資料。
主動查37申請 檢控2宗
他續說,僱主須向入境處提交僱傭合約,證明以市場相若的條件聘請境外僱員。入境處會參考政府統計處數據及相關專業團體的資料,就個別申請諮詢勞工處、其他政府部門或專業團體,確定申請符合措施的目標。過去5年,入境處接獲28宗涉及已批個案的投訴,未證實有刻意違反個案。入境處亦曾針對37宗申請主動展開巡查,並就其中2宗提出檢控。
入境處助理處長(簽證及政策)曾國衛向香港文匯報記者表示,處方會嚴格把關,並在平衡僱主及本地僱員利益的大前提下審批申請,絕不容許有廉價外勞或濫用機制。舉例說,曾有僱主計劃從澳洲輸入一名物理治療師,處方為此諮詢本地的相關團體,發現本港並不缺乏有關專業人士,只是該名僱主提供的薪金低於市場,故未能在香港聘用相關僱員,故不批准有關的申請。
籲勞顧會速復審核 避免港企缺人
他強調,處方不時檢討政策,並會聆聽各界意見,而就勞顧會上月初起暫停審批勞工處「補充勞工計劃」的輸入外勞申請,他呼籲勞顧會勞方代表盡快恢復參與審核,以免本港企業出現缺人情況,影響運作,甚至影響香港競爭力。
根據《入境條例》,任何人在申請時提供虛假資料或陳述,經簡易程序定罪,最高罰款10萬元及監禁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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