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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寶瑤)規管層壓式推銷新法例將於下月生效。消委會今年首11個月,共收到兩宗懷疑層壓式推銷投訴。有公司要求投訴人成為傳銷商前,付7萬多元入會及購買貨品。消委會介入後,僅成功索回70%本金,損失仍近3萬元。
消委僅能助取7成本金
其中一名投訴人經朋友介紹成為傳銷商,公司要求先付5,000元入會費,再付67,648元購買貨品,以及接受每堂收費400元的訓練。公司向投訴人表示,成功找到下線可獲5%利潤,甚至可從他對下6層直接分得利潤。投訴人表示資金不足,然後被公司職員帶到財務公司借貸。其後,投訴人報警並向消委會求助。經消委會調解後,有關公司退回約70%(逾4萬元)購買貨品的金額予投訴人。
消委會強調,層壓式推銷違法,提醒市民(尤其是年輕求職者和家長),若有人提出可在短時間內獲得豐厚利潤的傳銷計劃,必須提高警覺,切勿誤墮層壓式推銷陷阱。倘若在參加講座期間不獲准自由離去,更應報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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