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來自單親綜援家的23歲男學生為幫補家計,於網上設立討論區,收取200至300元的月費向網友就證券投資提供意見,短短7個月便賺得約6萬元,遭證監會提出票控,指他無牌經營受規管活動的業務。該名學生日前承認控罪,裁判官昨判刑時強調,案情比證監會的一般傳票嚴重,罰款之餘亦要判社會服務令80小時。
被告盧錦聰現就讀香港專業教育學院(IVE)屋宇裝備工程學高級文憑3年級。案情指,被告於去年4月8日至11月1日期間,透過Facebook帳戶內的討論區,以網名Peter Sun向網友提供證券投資諮詢服務,包括「心水股份」的買入價及沽出價建議等。訂戶需以銀行存款的方式每月繳付200元「訂購費」,以獲取討論區的權限,其後更漲價至300元,平均每個月可賺取近1萬元。
裁判官昨日就是案宣判,有數名親人到庭支持,包括身穿校服的弟弟。
為減輕家庭負擔兼職賺錢
庭上透露,被告一家3口每月僅靠6000元綜援為生,母為長期病患者,而弟則仍就讀中學,身為長子的被告為減輕家庭負擔,平日下課後會兼職賺錢。
指網友慫恿設討論區分享
辯方求情指,被告原於網上討論區與網友交流證券投資意見,但網站經常受到滋擾,網友於是慫恿被告另外設立討論區分享意見。當他知道自己被證監會調查時,已即時停止經營該討論區,並願意和證監會合作並提供所需資料。辯方又呈上由區議員撰寫的求情信,指被告為人成熟勤奮、有責任心。被告義父則於信中提及被告家庭苦況,又指他犯案後感到非常後悔。
賠法庭2萬及付證監2.5萬調查費
署任主任裁判官杜大衛重申罪行嚴重,指被告可以與朋友討論證券投資,但並不符合專業資格提供收費意見,做法有誤導他人之嫌,故判被告服社會服務令80小時、以及須於半年內賠償2萬元予法庭及繳交約2.5萬元調查費予證監會。辯方稱,被告會透過兼職來分期還清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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