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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內容
(一) 交通 積極開展包括瀾滄江-湄公河在內的國際航運合作;繼續積極參與泛亞鐵路項目的國際合作;積極探索多邊民航合作框架。
(二)電力 致力構建大湄公河電力貿易協調中心;中國願以其較強的電力技術、資金、人才實力和較豐富的電力規劃、建設、運營和管理經驗為GMS國家提供廣泛支持與服務。
(三)信息通信 中國將致力於和各國共同在包括網絡運營維護、跨境段使用資費的設定和信息化應用項目等方面開展廣泛合作。
(四)農業 加快統一農產品檢驗檢疫規則,消除農業投資和貿易障礙;未來3年,中國將再為GMS國家在華培訓300名農業人才,並派出100名農業專家和技術人員赴GMS國家實地指導。
(五)環境 開展生態恢復與扶貧、森林生態系統與生物多樣性保護、國際環境公約履約合作,促進GMS可持續發展。
(六)人力資源開發 繼續為GMS國家婦女組織和機構開展性別平等、參與社會發展和女領導人能力建設培訓;每年為GMS5國培訓約150名青年幹部。
(七)衛生 繼續增進和加強與GMS國家在傳染病疫情信息交流與共享機制建設方面的合作,並將合作領域擴大到婦幼衛生、慢性非傳染病等領域。
(八)旅遊 積極打造GMS統一旅遊目的地;推進GMS旅行便利化,積極研究GMS旅遊單一簽證制度。
(九)貿易和投資 爭取在口岸協調管理、完善檢驗檢疫體制、制定區域貿易物流戰略、強化國家和區域貿易便利化機制等重點領域取得務實成果。
(十)禁毒與替代種植 加強對替代種植的資金和政策支持,為推動本區域罌粟替代種植工作持續健康全面發展、減少非法罌粟種植發揮積極作用。
(十一)科技 支持雲南建立國際技術轉移中心,在清潔能源、提高能效、健康和農業等領域提升向GMS國家的技術轉移能力。
資料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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