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馬未都
文物鑒定專家的行為,是否應當在法律機制的監管之下?內地知名鑒定專家馬未都表示,目前文物鑒定無行規可言。文物鑒定中有許多複雜現象,當前最關鍵的問題在於,在金錢面前,許多人早已置自己的清譽於不顧。因此,他認為要從根本上解決文物鑒定行業的問題,首先要健全制度。
馬未都認為,一方面要健全文物鑒定行業制度;第二方面,各文物單位應嚴格執行制度:第一、強制本機構專家不得面向社會做商業鑒定;第二、所在國家機構專家退休後不得頂著機構的「光環」參與任何相關活動,否則除名,取消退休待遇。
馬未都表示,在改革開放前,所有的專家都面臨著極強的機構約束,一旦出現問題就可能被開除,因此,過去的專家根本不可能出去給人家看東西,更不可能收錢。如今的專家則對本機構的約束力視若無睹。
據了解,目前,內地文物鑒定從業人員大致有三類:一是國有文物收藏機構的文物專家,主要負責博物館文物徵集鑒定工作;二是通過國家文物局鑒定資格認定考試的責任鑒定員,業務範圍僅限於文物進出境審核;三是在中國藝術品鑒定評估委員會、中國收藏家協會等機構任職,或取得相關機構發放的鑒定資格證書的從業人員。
談及這次「金縷玉衣」事件,馬未都承認對文物鑒定行業會產生影響,但目前來看,不會有特別重大的改觀。他慨嘆中國鑒定業的「沉�說v很難輕易撼動。就目前而言,制度比法律強,而最應製訂出制度、執行制度的是國家文物局。至於立法,在他看來似乎比較遙遠。
馬未都本人也從事文物鑒定。他告訴記者,每個月面向社會做兩次文物鑒定。他做鑒定堅持兩個原則:第一,不做價格評估;第二,如遇真品,藏品主人要求出報告,馬未都也會給其出具一份報告,同時在報告中會聲明「本報告只代表我個人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