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21日電 中國國土資源部起草的《閒置土地處置辦法(修訂草案)》21日在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公佈,開始徵求社會各界意見。修訂草案規定,閒置土地可無償收回。
根據修訂草案,閒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後,未經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超過約定、規定的期限未動工開發建設的國有建設用地。
草案規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與土地使用者協商未能就處置方式達成一致的,土地閒置滿1年的,經批准後可按土地出讓或者劃撥土地價款的20%徵繳土地閒置費;未動工開發建設,土地閒置滿2年的,經准後可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